深夜醉酒疯狂砸车 酒醒傻眼追悔莫及

 时间:2019/12/13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870

健康公益网讯  2019年11月30日早上8时许,洛宁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接到洛宁县穆斯林街住户张某的报警称:其停放在路边的今日阳光电动汽车半夜被人砸坏。城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时,穆斯林街的另一名住户袁某报警称:其停放在其门市门口的别克越野车半夜也被人砸坏,其门市门口有监控。

城区派出所副所长马白冰带领办案民警认真进行了现场勘查,通过调查访问,认定该两起案件系同一人所为,立即对案件进行串并侦查。之后,办案民警通过袁某门市门口的监控看到砸车的是一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但因当时是凌晨3点左右,监控画面不清晰,无法确认砸车人员的身份,破案暂时陷入僵局。

案件发生后,受害人将其车辆被砸的视频发布到网络上,许多没有停车位,晚上需要将车辆停放在路边的居民纷纷表示:不尽快抓到嫌疑人,晚上睡觉都不踏实,引发部分网民的恐慌,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城区派出所民警受理案件后,洛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城区派出所长师伟远高度重视,立即向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刘海波做了汇报,马上抽调派出所精干人员和巡特警大队张磊磊等队员组成专案组,一方面走访附近群众、调阅沿路监控查找线索,一方面加强巡逻,确保辖区内不再出现类似案件。经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终于在穆斯林街某宾馆的监控中发现该嫌疑人的正面照片,并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为洛宁县景阳镇杨岭村的杨某(男,现年19岁,无业。) 办案民警立即对杨某进行传唤,杨某到案后供述称其当晚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喝酒,四个人喝了五瓶白酒,喝完酒后,其独自回家时处于醉酒无意识状态,行为冲动,无缘无故用砖块将路边停放的车辆砸坏。杨某酒醒后懊悔不已,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积极赔偿两家车主的经济损失,现已全部赔偿到位,并取得车主谅解。鉴于此种情况,洛宁县公安局于2019年12月1日对杨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在此,警察蜀黍提醒大家:喝酒要适量,饮酒过量会导致自控能力下降,适量饮酒后要及时通过补水、休息来解酒。亲友聚会时切勿贪杯,以免喝多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醉酒滋事成本太高。因醉酒发生打架斗殴或损坏公私财物等违法行为,不但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有可能面临高额的民事赔偿,极易造成“人财两空”、无法挽回的的严重后果。

供稿:河南省洛宁县公安局 张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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